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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限时”不是好主意(个人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6: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日前,陈先生因工作原因在广州至惠州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驾车逗留了几个小时,车辆从进口到出口已经超过6个小时,被告知要多交25元的路费。为此,陈先生很纳闷:我走高速公路,为何要限制时间,超过了就要多交钱?

  走高速公路不就是为了节省时间么?然而,在正常情况下完全可在两三小时内通过的广惠高速公路,不少车辆竟在100多公里的路上逗留6个小时以上。据有关部门介绍说,一些车辆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换卡”或“倒卡”来逃费,从而使车辆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为打击车辆逃费和让车辆不要在路上停留过长时间,保证安全和畅通,广惠高速公路限时为6小时,超时就得按全程收费。此外,广州至湛江的高速和京珠高速等路段也都设置了限时的规定。

  早在去年,媒体就报道了机动车一上高速公路,就意味着要“高消费”。珠江三角洲和粤北粤西的不少私家车主,放着“阳关大道”不走,而绕远路重走旧道抄小径。老路因此又车水马龙了,而相邻相向的一些高速公路却是车马稀。现在为钻收费制度上的空子,节省一点买路钱,一些司机宁愿在高速公路里徘徊不前,也不愿快速通过。为省路费,一些车主顾不得节省时间,要么放着高速公路不走并不惜绕道走老路,要么上了高速并不急于出来,在高速公路上消磨时光,好等同行来得到其配合少付点费用,这些不也说明了高速公路收费令车主有些吃不消么?

  时下,高速公路越修越多,又都需要收费还贷。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高速公路收费站过多过滥加上收费偏高(如全长153公里的广惠高速收费就高达80元钱),迫使一些车主采取措施来逃避收费。面对日益猖獗的逃费行为,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通往高速公路的车辆作出限时措施未免过于“幽默”,对部分逃费车辆也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同时如因车坏等原因耽搁了时间,责其多交费,难以避免冤枉好人之嫌。另外,有的车主很疲劳,为了不至于超时得多交钱而不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一旦酿成车祸又该谁负责呢?限时也妨碍了车主的自由。有关部门作出限时决定时,也不能忽视由此带来的种种弊端。

  无论是不走高速还是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逗留,一些车主的心态不难理解。显然,有关部门对高速公路作出的“限时”规定,治标不治本。只要收费超过车主的心理承受力,就会使一些车主采取种种措施来逃避或减少收费。故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境,还须减少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同时也该考虑到适度降低收费标准,让车主能够接受。这样,就不会出现高速公路车马稀少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慢悠悠溜达的怪现象了。

  《华南新闻》 (2005年05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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