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犯被追诉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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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7:21 大连日报 |
因盗窃已两次入监的关某前不久从狱中出来,可他作梦也没想到以前他为逃避惩罚、刻意隐瞒的一段盗窃犯罪事实被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查办另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依法对其实施追诉,从而再次入狱。 关某系大连市金州区一无业人员,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9月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10月28日,出狱后还不过一月的关某便伙同王某窜至金州区七顶山满族乡大朱家强排站盗走一台水泵和两个油箱,价值人民币1700余元,销赃后获款400元。11月3日下午,尝到甜头的关某又伙同王某窜至大朱家强排站盗窃,正在他们搬运偷出的水泵时,警方将关某捉获,而王某则乘机逃脱。关某到案后心存侥幸,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第一次盗窃强排站的罪行。根据当时所掌握的关某后一次盗窃强排站的罪行,法院依法于2005年1月6日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但令关某没有想到的是,去年12月4日,逃犯王某落网。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王某盗窃一案时,细心的检察官发现了关某的“狐狸尾巴”。通过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证实了关某还犯有一节其没有交待的偷盗强排站的罪行。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追诉。日前,刚从狱中出来的关某又被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