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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锋称“已放权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37 南方日报

  面对“领导、指使、授意”暴力抗法等行为指控

  陈毅锋称“已放权不知情”

  “冠丰华”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经过三天的法庭举证和质证,“冠丰华”涉黑案第二阶段已经进入尾声。双休日两天的庭审主要是针对起诉书指控的非法经营罪由控辩双方列举证据。针对公诉人指控的“强占东门大世界、平湖富顺公司、宝安创业电子城”等犯罪事实,陈毅锋当庭提出当时他已经放权,将权力交给了公司的新领导层,并称很多事情他是在发生以后才知道的。今天,庭审有望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届时控辩双方将直接进行唇枪舌剑的交锋。

  部分行为已过追诉时效?

  面对公诉人列举的大量证据,陈毅锋等被告均称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是虚假的,并提出了在前几天庭审中均未说到的新观点——放权。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冠丰华”集团在陈毅锋等人的领导、指使、授意下,先后10次组织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14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

  陈毅锋在法庭上则否认了起诉书指控的“领导、指使、授意”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指控。陈毅锋表示,这些事情都是突发事件,发生时他不在现场,也并不知情,都是在事后才知道的。如检察机关指控的“1998年10月7日冲击罗湖区政府”的行为,陈毅锋表示是一些东门小商品市场的商户自发前往罗湖区政府上访,冠丰华公司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前往劝阻,而不是起诉书所说的冠丰华公司策划指挥。其辩护人也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陈毅锋事先知道这些事情的发生并在其中起领导作用。此外,有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的暴力抗法、故意伤害事件,许多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从2000年开始退休不问事?

  陈毅锋还说,从2000年开始,他就开始在公司培养年轻的领导层,卢红娇、陈朝霞等人分别被任命为董事局代主席和副主席,而他则选择了退休,并且此事他在公司的大会上宣布过,以后就很少在公司出现,几乎都不上班,不太管公司的事情。所以这以后的事情跟他都没什么关系。同时,陈毅锋表示,当时东门大世界由廖圣伟负责,而宝安创业电子城由李献格主管。关于这两处商城的事情,他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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