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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为办案加三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37 南方日报

  检察院为办案加三保险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陈凌)今后,东莞市检察机关在每办一起案件时,都发放“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以此对检察人员进行监督。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正式出台实施《东莞市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加强检察人员的廉洁自律。

  据悉,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的运作,明确规定执法监督的重点部门是检察业务部门;重点对象是执法办案人员;重点监督案件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在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首先通过“办案告知卡”查工作作风。检察人员首次讯(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等时,向其发放“办案告知卡”(一式两份),告知其权利、义务和检察纪律,讯(询)问结束后,让其签署意见和签名。案件办结5日内,承办人将告知卡送兼职纪检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审查后,一份存入案卷副卷,一份送检察院纪检组存入廉政档案。

  其次,通过“廉洁自律卡”查廉洁自律。检察人员在办结每一起案件后的5日内,都要填写“廉洁自律卡”(一式两份),如实写明自己在办案中廉洁自律、拒礼、拒贿、拒请的情况。

  最后,通过“回访监督卡”查执法执纪。案件办结后,由市院纪检组会同自侦部门持“回访监督卡”,对已办结案件涉及的单位和当事人及亲属进行走访征求意见,监督检查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占用发案单位和当事人交通、通讯工具等违反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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