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位就该“男女不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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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高志国 据5月2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政协委员冷如新提出“关于公共厕所增加女厕位的建议”,建议将厕所的供应量和承受量写入相关规定中,其设计和规划应更加人性化。今后,北京市的公共厕所将多按照23的比例来设置男女蹲位数,以解决女性上厕所难的问题。 男女的生理结构客观上确有差别,在如厕行为方式中也是有差别的。据北京市城管会最近一次调查,在一些商场、购物中心、旅游景点等女士较为集中的地方,因女士用厕时间是男士的1至2倍,往往出现排队等位的现象。我想,这个结论在很多城市也是适用的吧,因为这反映了女性的生理共性。更深层的理论支持是,厕所设计的科学的比例,女厕位应比男厕位多30%左右。 我们在绝大多数城市看到的却是,女性厕位数与男性厕位数一样多,有的甚至还要少于男性厕位数。公厕男女蹲位的科学计算,为何长期得不到重视?主要原因在于,在社会消除性别歧视的漫漫进程中,形成了忽视男女生理上客观差距的习惯,“男女平等”通常被狭隘地理解为“男女一样”,以至于男女公厕蹲位“23”的科学比例长期以来被淹没、忽视了。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并在1995年把它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也一直是全社会的热门话题。但到底如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权利平等,倘若缩影到公厕男女蹲位比例设计这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我们所在城市男女厕位比例还是“11”的话,就该明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权利平等的路还有多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