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次调解消弭赔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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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44 南方日报 |
23次调解消弭赔偿纠纷 致残民工获赔12.9万,赔偿方锦旗献给调解人 本报讯(记者/刘海斌 通讯员/文军 仕佳 张红)日前,乳源县工商局耐心细致做工作历经半年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宗消费者冯某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产品致人伤残的投诉案件,致残者郭某获赔12.9万元。 砂轮片爆裂民工内脏破裂 去年10月22日,工程承包商冯某在该县桂头镇某农机店购买了一片用于隧道挖掘的砂轮片。25日冯某在使用过程中砂轮片发生爆裂致使操作人员湖南郴州民工郭某内脏破裂、右手骨折。 事后,冯某看到郭某生命垂危,躺在医院急需医疗费抢救治疗,便要求农机店主赔付致伤者郭某医疗费10万元。协商未果,双方情绪激动,扬言要通过武力解决。当日,冯某将此事投诉到乳源工商局,请求主持公道。 抽丝剥茧查核事故原因 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展开相关调查和调解,一方面耐心做工作制止双方斗殴,一方面要求冯某立即垫付医疗费抢救伤者,确保民工郭某的生命安全。 为保障各方的正当权益,乳源工商局、消委会工作人员先是就伤者的伤势进行了核实,并联系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一是工程承包人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工地所使用的气动砂轮机和新安装的砂轮没有明确的匹配要求,砂轮和砂轮机安装后,没有经过严格检查就开机操作,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是认为使用不合格的砂轮片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四是伤者与工程承包商属劳动雇用关系,事故为工伤。 委托检测砂轮片质量 为进一步证实砂轮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乳源工商局、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与地处河南郑州的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并通过邮寄委托该中心对砂轮片进行质量检测,结果表明砂轮片为质量不合格产品。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后,乳源工商局、消委会召集受害人家属、工程承包商、零售商、批发商、生产商五方当事人,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的规定区分责任,进行了反复调解。 五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第23次调解会议上,五方当事人终于消除了误解、怨恨,并达成共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各赔付1.3万元,工程承包商赔付4万元,共计7.9万元。此外,工程承包商另外支付受害人郭某医药费5万多元,使受害人得以治愈(肝脏被切掉一半、存在行动不便等)。 调解工作令人满意,工程承包商、零售商各自都向工商局赠送了“维权为民”、“公正调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和感谢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