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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名重:这起交通事故为何"非同寻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15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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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名重:这起交通事故为何非同寻常?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陈名重 2005年5月23日 9:14

  据新华社5月22日报导,5月13日,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双城市交警大队新兴巡警中队的3名交警上路疯狂追赶一辆农用车,导致两车同时翻入沟内,造成无辜农民车毁人亡。笔者认为这“非同寻常”四个字,是很值得人们将视线深入其中看个究竟的。

  交警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是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依法处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那么双城交警在国道上疯狂追赶农用车是否“依法”呢?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李新松表示,“无论如何,交警上道追车是违纪的,上级部门曾三令五申明令交警不准上道追车”。这就是说这三名交警在国道上疯狂追车的行为是违纪违规的非法行为。进一步说,这起恶性交通事故就是交警一手人为制造的。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的交警却去人为地制造交通事故,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事物走向了反面,走向了极端,造成了无辜农民车毁人亡的严重恶果,这就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了,与抚顺市的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开车故意杀死无辜居民裘吉一案就是一个性质了。5月13日侯建军已被抚顺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可双城三名交警非法上路疯狂追赶农用车,造成无辜农民车毁人亡,同样是一起故意杀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当然应该绳之以法。可10天过去了,双城的各个司法方面尚无一个说法,既无公安的侦察,也无司法的介入,难道国家的法律在这里不适用了吗?这就是此案的第一个“非同寻常”之处。

  此案的第二个“非同寻常”之处是,事故发生之后,据围观群众讲,救援的交警赶来时,受伤的农民王占久还能说话,可交警只拉走了受伤的交警,而没有救助当时尚未死亡的农民。这是什么样的警察?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事故,不要说是无辜农民,即当是一个嫌疑罪犯,在生命危难之时,救人一命则是第一件大事,警察同样负有救助的责任。这种见死不救的冷酷无情,只救同伴,把人民群体看成“外人”,排在救助的对象之外,这样的警察还能称得上是人民的警察吗?农民王占久本来是有救的,但因救助太迟而死亡,农民的生命也是生命啊!各种会议,各种文件,各种报刊,天天都在高唱“以人为本”,“敬畏生命”,连野生动物都受到法律保护,这些前来救助的警察的恶劣态度就是对农民生命的篾视,与“冷血”无异,这比之第一个“非同寻常”更为恶劣,更为可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需要如此不顾人民死活的警察吗?

  这起案件(其实现在司法机关并未立为案件)还有很多问题处在扑朔迷离的信息不透明状态,比如三交警是拦截一辆本田轿车的奉命而行,却放弃目标而非法上路去疯狂追赶与公务无关的一辆农用车,而且农用车的行驶方向又与本田轿车的方向南辕北辙,这是在执行公务吗?再有就是三名警察受伤后不是到医疗条件好且路程较近的哈尔滨就医,而是到相对医疗条件差而路程较远的双城,这与“官官相卫”和地方保护主义是否有关,很是值得怀疑的。但不管怎样,三交警非法上路疯狂追赶农用车人为制造这起车毁人亡的事件,不能仅仅看成是一起交通事故,不能轻易排除故意杀人之嫌;前来救助的交警只救受伤的交警,而抛下受伤的农民不管致使延误时间而导致死亡,也不能仅仅看成是对生命的一般性冷漠,而是救助的警察不顾人民死活的玩忽职守。这两点都是难辞其咎的。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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