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在于官员收入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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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41 东方网 |
> 正文 朱四倍:官商勾结在于官员收入低?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朱四倍 2005年5月22日 9:31 《中国青年报》以《一个商人的三百万元让高官穿上囚服张宗海,从“草鞋公仆”到受贿巨贪》为题对官商勾结作了集中报道。其中有专家提到要减少官商勾结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政府官员的收入,弱化官员滥用权力的动机。二是修订制度,把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下来。三是加大反腐败力度。(见《中国青年报》5月20日) 看到专家把提高官员收入,弱化官员滥用权力的动机放在首位,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官员滥用权力的动机是不是官员收入低造成的?如果承认这点的话,那就意味着我们承认了官商勾结的原因在于官员收入低。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对我国现实有所了解的人肯定不会这样认为。历史和实践早就表明,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都有滥用权力的欲望,与收入高低关系不大。假如提高官员收入就可以弱化官员滥用权力,本质上就是认为低收入才是官员腐败的原因所在,可事实上是这样吗? 官商勾结产生的本质是由非完善的制度约束与制度正义的缺失造成的。官员之所以勾结商人在于官员对委托代理公共权力运行的垄断,是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运行的。在官商勾结过程中,官员仅仅是出卖政府政策的“企业家”。官商勾结在于勾结比不勾结更能带来巨大利益,而要规范官员行为,官员合理报酬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加大官商勾结的成本,建立健全公共权力委托人的监督机制。 官商勾结最可怕的后果在于造成政府失败。因为官商勾结并不产生任何财富,只是改变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把利益装进了私人腰包,更能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官员的争权夺利,影响政府声誉和增加廉政成本。官员通过各种方式把国有财富“让”给商人,商人再暗中将所得利益分一部分给官员。正如湖北省一名犯罪的商人在供词中说:“用我的钱买他的权,用他的权为我赚钱。”这中间完全是“黑盒子”交易,其中奥妙外人不得而知。这种演变结果果然出现一批私人巨富。他们在政治上手眼通天;在交际上挥金如土;在社会上得心应手。不管是下海的官员,还是没当过官的商人,他们始终通过各种手段和官场保持着密切的、特殊的关系。与这些商人私通的官员是分利者。 官商勾结尽管是少数官员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严重污损政府形象,降低了社会成员对政府机关的信任程度,使正常的权力效力不断削减,更严重的是政府权威的递减将会生成巨大的离心力。 有关学者在考察了人类社会的经济变迁史后指出:遏制寻租的有效方法是法律制度和规范的道德与文化。就中国的现状而言,法制如果不能有效地约束寻租以及官商勾结,那么,官商勾结就会反过来冲击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因此,当首推法律和制度,而不是提高官员收入。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各种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尚在完善之中,难以迅速有效地清除各种官商勾结诱因,但是对产权提供完善的保护则是可能做到的,这就要求对各类性质的财产进行明确定义,确保产权收益的归属;对官员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详细界定,同时加速推行公务员制度,最终形成官员必须对公民负责的制度。在笔者看来,这才是根本的。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