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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索要“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华社郑州5月22日专电

  (袁晓毅、张传新)妹妹被人砍伤,不问青红皂白便向人索要10万元“医药费”。法盲李省委索要的钱未到手,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近日被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4年12月12日晚,李省委以其妹被砍伤一事和王某有关为理由,与朋友开车将王某带到三门峡市区的涧河边,对王进行殴打,并索要10万元“医药费”。之后李省委又找到王某的母亲,以打断其孩子的腿相威胁,向其索要钱财,王的母亲被迫同意给他1万元。2004年12月13日,李又多次以打断王的腿威胁王某的家人,同日17时许,李到三门峡和平市场取钱时被埋伏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省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意志以外之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故作出以上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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