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赌六合彩廉江两被告被判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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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吴川讯 (记者关家玉通讯员三水、陈云)廉江市法院日前审结一宗利用网络赌博案。被告人陈×光、梁×均因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2004年1月,被告人陈×光通过上网认识在海南开设香港六合彩赌博的“李总”(身份不明)后,受“李总”雇用,“李总”每期把被告人陈×光吸收香港六合彩赌博投注总额的10%作为利润付给被告人陈×光。 尔后,陈×光利用其在安铺镇××音像店打工,能够使用该店的电脑上网的便利,通过赌博网址,采取网上直接投注,网上结账和银行汇款兑奖的隐蔽方式,大肆发展下线及赌民进行投注赌博活动。同年4月,陈×光发展被告人梁×作为其下线,由梁×负责帮其吸纳赌民及发展下线。陈×光从“李总”分给其每期投注总额的10%利润中抽出9.75%利润分给梁×作为水款(手续费),梁×又从其9.75%的利润分成中抽出4.75%给其发展的下线。 2004年1月至11月间,陈×光吸纳赌民参与香港六合彩赌博投注款共270万元,梁×吸纳赌民参与赌博投注款共48万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