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哄抢民意到冷落建议的亲民时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54 东方网

  > 正文

  从哄抢民意到冷落建议的亲民时差

  选稿:项凌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东方木 2005年5月23日 10:53

  网上公布的“公款吃喝一年消费2000亿元”消息,促使北京一位律师用了3个多月调研,写出了一部长达4700余字的制止公款吃喝的立法——为了寻找到30位人大代表支持自己的立法建议,他采取了媒体征集的方式在《南方周末》上全文刊出寻求帮助,可至今尚无一个人大代表做出回应,一位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韩律师的做法没有可行性”(据《北京青年报》5月21日报道)。

  韩律师在老百姓深恶痛疾的公款吃喝上的立法建议,应该说是深刻代表着民心民意,无论立法技术和专业上存在多少缺陷,这种热情和责任应该得到代表们起码的尊重式的回应,可竟然尚无人响应!

  看到一个公民的立法建议受到如此冷遇,我立刻想起今年两会前,某地代表委员哄抢市民建议的“盛况”:委员与市民交流会上,5名市民的建议不到一个小时就被10名如获至宝的委员一抢而空,没来得及抢到线索的委员很是遗憾。与之对应的,不少地方在两会前都会积极地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如此火爆场面当时被舆论解读为“代表委员们越来越重视群众建议”。

  可从两会前的“哄抢建议”到平常的“漠视建议”,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哄抢”的功利性和“重视民意”的时差:“哄抢建议”和“征集建议”大多是发生在两会前,这是一些代表委员们为完成任务而“临时抱佛脚”;而在日常闭会休会期间,因为离开会还很远,很少有代表会去认真留意公民的立法建议——于是也就有了韩律师立法建议的冷遇。

  这种“重视的时差”深刻折射出“公民立法建议”在既有体制中的被动:一些代表委员只有功利上需要的时候,才会去“垂青”关注公民建议;不需要的时候,公民很难主动地让自己的建议得以被代表委员们关注。这样,我们平常所听到的“开门立法”,离公众就如此之远如此之虚幻:当一个公民履行一个公民的责任,热情地提出自己的立法建议时,却往往找不到立法的大门。

  我们国家重视“人民主权”。所谓人民主权,体现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民意必须得到尊重。而人民权力最重要的体现应该是立法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人民只有掌握着立法,才能掌握着人民主权。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种制度设计中,要体现人民主权,必须保障每个公民对立法无障碍接近,最起码的是:公民的立法建议权必须得到体现,而立法建议可谓是最直接的民意。

  可我们从韩律师立法建议的冷遇可以看到,公民的立法建议权遭到了“功利和懒惰的代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其实韩律师并非得不到尊重的第一人,今年两会中,王海、司马南等五人以普通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交了8份立法建议,他们说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可至今他们的立法建议如石沉大海。

  最近在翻阅著名法学家图施耐特的《把宪法从法院拿走》,他倡导一种“大众宪法”:认为宪法属于人民,公众应当以更为直接和公开的方式参与到塑造宪法之中,而不是任凭最高法院的几个“老人”在操纵。韩律师立法建议遭遇冷落的经历提醒我们:面对“功利和懒惰的代表”,公民应当以更为直接和主动的方式参与到立法中,最起码的立法建议权应该得到体现。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