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购药追踪)不给明细单原是怕留“把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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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1:4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晓颦)日前,有关部门在对市区部分社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定点药店都没有在消费者购药之后主动付给购药清单,有部分药店在消费者索取清单时还百般搪塞,甚至以“社保部门规定”来欺骗消费者。购药索要清单咋就这么难?社保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这样是为了逃避社保部门的检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持卡(社保卡)人刷卡购药时,药店不按规定主动打印清单给持卡人和清单所载药品与实际药品不符的,属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每发现一次将对其扣5分。《细则》还规定,让持卡人刷卡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或其他商品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为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确保我市医保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关部门通过实行日常抽查和年度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定点药店进行考核,作为年度检查的依据当然就是购药清单了。实际上,不少定点药店视有关规定于不顾,他们出于牟利的目的,总是“睁一眼闭一眼”地让消费者刷卡购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甚至是跟“药”字毫不沾边的商品,这样,假如再提供消费清单,岂不是给社保部门留下“把柄”了吗?有关部门提醒参保职工,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时,有权索要消费清单,如对方拒付,则属违规和侵权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