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公司和出版社败诉 “刀郎”一审获赔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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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3:16 中国新闻网 |
京报网讯(记者黄秀丽 通讯员李思)广州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将《2002年的第一场雪》制作成卡拉OK版,由于没经过原作者“刀郎”的同意,被“刀郎”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飞乐公司和出版社向“刀郎”支付侵权赔偿7万元。艺名为“刀郎”的罗林诉称,去年10月12日,他在北京华融家乐福公司看到了一张《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卡拉OK版,里面用了他《2002年的第一场雪》、《情人》等6首知名歌曲,但光盘上既没有他的署名,他也没有收到任何报酬。“刀郎”状告出版、发行、复制、销售光盘的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合众光碟制造有限公司、华融家乐福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7.858万元、调查费用2.1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