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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市延时将处罚主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3:44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冯岚)本该早上8点收摊的早市,却无故延时到10点甚至更晚。记者从沈阳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对于这样擅自延时的早市,其主管部门将受到处罚。

  近期以来,经常有市民打电话反映早市变午市、日市扰民的问题,延时早市不但给附近居民的休息、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困扰,堵塞马路导致居民出行难更是重中之重。

  而类似这样超时经营的早市、夜市全市共有47处,目前执法人员正在着手调查,并确立了“取缔日市,规范早市,限制夜市”的工作目标,并出台《早市管理办法》,规定早市一律在8点前撤离,夜市则要在17点30分后开始。

  对那些已经收取业户费用的市场,采取退费或其他疏导措施予以取缔;对暂时保留的早、夜市进行认真规范。同时,针对这种早市变“午”市的市场,如果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执法部门将对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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