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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7:39 中国新闻网

  广西,山川奇丽,风景优美,文化渊古,民族多彩,处处充溢着自然美,人文美,是祖国南疆的一颗引人注目的旅游明珠。随着广西改革开放的深入,实施“旅游大省”的战略,她越发闪烁出迷人的光彩。为进一步提高广西的知名度,打造广西旅游品牌,让国内外进一步认识广西,了解广西,向往广西,热爱广西,为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精神,定于2005年3-10月举办第二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全方位、多层次反映广西的奇特山水、民族风采、深厚文化,通过大赛,宣传广西,扩大影响,树立形象。

  二、大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

  广西摄影家协会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大赛奖项:

  1、设金奖1名,发奖金10000元;银奖3名,各发奖金5000元;铜奖8名,各发奖金2000元;优秀奖30名,各发奖金500元;入选作品160名,各发奖金200元(个人所得税在奖金中扣除)。2、为调动各市的积极性,大赛特设组织奖8名,各发奖金3000元。3、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选的作品均发证书。获铜奖以上的作品及获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四、大赛规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2、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广西的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特别是细化的系列组照照片)、深厚文化、城乡新貌等内容。3、参赛作者国籍、地区不限,参赛作品单幅与组照作品幅数不限;参赛作品规格为25cm(10英寸),彩色、黑白均可。4、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生动,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凡是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象面貌的作品一律不收。5、参赛作品寄: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38-2号泰安大厦银座15-A1《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办公室,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68809 5898476)。截稿日期为2005年8月30日止,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6、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摄影展,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调底制作,不按时提供底片者取消获奖、入选资格。7、参赛作品涉嫌侵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评选办法:

  1、为提高摄影大赛的水平和规格,使其成为全国乃至东盟国家有影响的摄影大赛,特聘请中国摄影家协会资深摄影家和广西著名摄影家共同组成评委会。2、本次大赛本着“汇集精品、激励精英”的精神,择优录取,作者获奖、入选数量不限。

  六、作品推介:

  为了扩大宣传,本次获奖、入选的作品,摄影大赛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制作宣传品和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同时还推荐给报刊、杂志等各强势媒体刊用。

  七、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于10月中旬,在摄影展开幕典礼仪式上举行,请自治区领导颁奖,邀请摄影界知名人士和首府各新闻媒体参加。《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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