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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62:"土地热线"追查非法占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3:3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葛彪

  核心提示

  5月13日,本报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举办的“阳光投诉与媒体互动”活动迎来市国土资源局。本报热线电话从当日9时至11时一直未间断,百余市民打进热线反映土地方面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听热线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了解答,并将有关土地方面的投诉详细记录。活动一结束,他们就开始调查、核实,对部分读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投诉处理

  违法占地谁来管?

  鹿泉市尚庄镇南庄村李先生反映:村里有非法占地30亩,已有多半年时间,且垒了围墙,地也遭到破坏。4月28日,曾向鹿泉市国土部门咨询,据说占地者没有任何手续。

  热线处理

  此情况已通知鹿泉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恢复南庄村撂荒地,尽快恢复耕种。

  这种情况算不算违法占地?

  裕华区东仰陵郭先生投诉:我们村出让土地超出批文数百亩,像这种情况算不算违法?该如何处理?

  热线答复

  经过调查,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超占部分的土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查处。政策解答

  土地补偿有何标准?

  开发区留村乡北庄村任先生咨询:大队不经同意把村里的口粮地卖了建厂,现正在盖厂。而且没有给村民安置补偿费,这是不是违反规定?

  现场答复

  根据国家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我省冀政[2004]151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当地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6倍。

  集体所有耕地可以买卖吗?

  新华区杜北乡张先生咨询:某开发商买了村子几百亩地,请问作为集体所有的耕地,可以随便买卖吗?

  现场答复

  国家实行依法征用土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以及国家耕地政策,方可依法报批准,依法批准的项目用地受法律保护。

  村耕地被占现象严重

  裕华区贾村崔女士投诉:最近村里的耕地被乱占现象严重,有的被盖成房子后对外租赁,有的盖房后转让,还存在乱发放宅基地的行为。对于村建房用地,国家有哪些规定?

  现场答复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县(市)土地部门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公布批准使用。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遭遇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凡不属上述审批程序和条件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可将详细情况向土地部门反映,土地部门会对非法发放宅基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对于合法审批后发放的一户多宅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鼓励其进行转让,但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办事指南

  地籍档案资料如何查询?

  某先生咨询:我需要查询地籍档案资料,如何查询,到哪里查询?

  现场答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查询土地登记结果(即土地登记卡和土地登记宗地图),对土地登记时的原始登记资料,则只有下列人员可查询,一是土地权利人本人;二是司法机关;三是经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

  查询时持介绍信(如查询他人的土地登记资料,还需有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到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登记签字后查询。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某市民咨询:单位给办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三年还没办下来。

  现场答复

  土地使用证需开发商和单位统一整体办理,如各项手续、材料都齐全,七天就可办完。时间过长,可能开发商或单位在集体办证时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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