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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出口陷入美国和欧盟围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0:55 燕赵晚报

  欧美纺织品的特保“大棒”终于接连挥来。继美国5月13日决定对我国棉织裤等3类产品提前启动“特保”后,5月18日又宣布,决定对我男式梭织衬衫、化纤质裤子、化纤质针织衬衫、精梳棉纱等4种产品采取“特保”。而在此之前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当地时间5月17日表示,将对中国的T恤和亚麻纱这两类产品启动“紧急特保”程序,这意味着中国纺织品享受未满半年的纺织品自由贸易时代已经结束。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国。去年,纺织品出口规模达951亿美元,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中国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被压抑已久的中国纺织品生产能力在2005年初开始集中释放。

  出口量增价跌

  “我们还没来得及分享自由贸易的喜悦的时候,美欧等国却举起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指出,今年一季度中国一些类别纺织品出口的增长,是在由扭曲贸易的配额管理体制向自由贸易回归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这种增长是短期的。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没有按照WTO纺织品服装协议的要求在10年过渡期内分阶段取消配额,而将70%的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这样直接导致了中国纺织品出口量突然增大,但是却价格下跌。

  一季度,我对美出口纺织品同比增长66.79%,其中今年美对我取消配额的103个类别产品,对美出口数量增幅超过100%的有81个类别,超过1000%的有18个类别;对美出口价格跌幅超过50%的有23个类别。输美产品中较为敏感的棉质裤子、棉质针织衬衫、内衣,价格下跌在20%-40%。

  同期,我国对欧出口纺织品同比增长47.42%,其中今年欧盟对我取消配额的41个类别产品,对欧出口数量增幅超过50%的有22个类别,超过100%的有7个;对欧出口价格下跌的有8个类别,跌幅在1%20%。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分析,在旧的配额体制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获得配额极少,与自身实际产能极不相称。一体化后,这一障碍消除,经营主体增多,久受压抑的生产和出口能力得以释放,原本价格偏低的中低档产品也得以进入市场,所以短时期产生了“量增价跌”的现象,也使得消费者快速增加。

  陷入全球围攻

  尽管量增价跌的现象只是短时期的,但是“排山倒海的涌入”、“火箭式激增”这类夸张字眼依然被国外媒体用于描述中国纺织品的出口走势,美欧以第一季度的单方面数据开始限制中国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

  在美国和欧盟的贸易保护之下,其他国家也跟风而动,土耳其、南非、巴西、厄瓜多尔、俄罗斯、阿根廷、突尼斯、莱索托等都以不同形式对我纺织品采取限制之策,或发出信号。

  多项自律谋“和平解决”

  就在美国和欧盟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展开特别限制调查之际,中国政府为抑制纺织品出口过快增长而采取的各项调控措施已然见效,各地出口增幅开始回落。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5日在巴黎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会谈时说,得益于中国政府采取的有效调控举措,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增幅已明显回落。据商务部统计,一季度中国纺织品出口额为224亿美元,增长19.1%,同比回落了5.6个百分点。其中,服装出口140亿美元,增长15.9%,增幅同比回落了8个百分点。

  为抑制纺织品出口过快增长,进而保持全球纺织品贸易的稳定,中国政府年初开始对部分服装开征出口关税,范围涉及外衣、裤子、内衣等7大类148个税号的纺织品。

  除此之外,中方采取的调控措施还包括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严查纺织品出口逃税、下调进口关税税率、实行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积极调控纺织业投资、鼓励企业对外投资、进一步推广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保标准等行业标准、加大包括纺织品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企业自律、引导企业有序出口等措施。

  中国财政部5月20日再次宣布,从6月1日起对我74种纺织品调高出口关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高勇指出,中国提税的目的在于抑制近期中国纺织品对美欧市场出口的过快增长。

  美欧近期对中国纺织品高密度的设限举措,不仅遭到中国政府的多次坚决反对,也令中国纺织业界强烈不满,有协会呼吁中国政府应对美欧的不当举动予以贸易报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秘书长王宇告诉记者,目前美欧只是表示设限,他们同中方的正式磋商还尚未开始。中国“负责任”的提税之举表明了一个积极姿态,欲同美欧以对话方式“和平”解决纺织品争端。但王宇指出,提税举措能否让美欧收回“特保”大棒,目前评判为时过早。链接

  什么是特保?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16条: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WTO成员还专门针对中国的纺织品设置了特别保障规则。根据该规则,从2005年至2008年12月31日,如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对WTO成员国市场造成扰乱,该成员国可临时实行限制,但4年内只能用一次,一次只能持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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