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警纪须有壮士断腕气概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23 中国新闻网 |
5月13日,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双城市交警大队新兴巡警中队的3名交警,在102国道上设卡拦截过往车辆。当时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对一辆金杯农用车进行疯狂追赶,并用自己开的轿车撞击农用车,致使农用车翻入沟内。曾在现场围观过的群众说,交警上道追车并不是性质最严重的,最让人气愤的是事故发生后,赶来救援的交警只拉走了同行,没有拉走农民,救助太迟导致农民司机王占久死亡。(5月23日《法制日报》报道) 在政法界,公、检、法、司4部门,公安人数最多,与公民打交道最多,本应是最亲民的一支队伍。但是,现实中,公安机关某些人中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无形中助长少数警察的“霸气”。近来,警察队伍中暴出的问题屡屡见诸报端,让我们一次一次为之揪心,从中也看到了整肃警纪警风的极端紧迫性。 我们相信,警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警察都是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为了人民的安宁,他们中无数的人献出了鲜血和生命。他们是共和国稳定的坚强柱石。可是也有一些人穿着警察服装,却素质低下,由人民卫士变成了民警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败坏了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利益,败坏警察形象的害群之马决不能手软,必须严惩不怠,甚至需要有壮士断腕的气概。 当警察队伍中的违法行为发生后,处理的态度、过程和结果,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对警察的判断,也直接关系到对其他警察的导向。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仅仅从提高警察个体素质的层面去预防同类悲剧的重复发生,是不科学、不现实也是不可行的。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娄国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