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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街上大卖冒牌货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3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梁彬心 何红林)深圳中英街是全国知名的“一街两制”历史名街,来这里的旅游者都喜欢在这里购买物美价廉的香港、台湾等名牌产品,但也有人趁此机会弄虚作假。日前,两名在中英街上大卖假冒名牌食品的案犯,被深圳盐田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刑一年和11个月,同时分别处罚金3万元和3000元。

  2002年7月,黄建军开始在沙头角镇内环城路26号2楼的“盐田区三洲日用百货经营部”工作,2003年8月始,黄建军负责该经营部的经营,并聘用被告人周志平为其工作。发财心切的黄建军见中英街游客多,商品对经销商来说经常供不应求。为发大财,他们便想出了一个牟取暴利的主意。

  他们从广州市、深圳市区及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购进大量的话梅、果冻、饼干和糖果等食品,之后又从广州购买了一批香港、台湾、外国品牌食品的包装袋。在营业执照已经到期,处于无牌经营的状态下,不顾生产条件的局限、生产场所的简陋,在一普通的厂房里用一台食品封装机和几把铲子对85种与消费者的健康、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类商品进行分装和封口,不经任何消毒程序,未经任何的质量检验,包装成香港、台湾和日本等地方的品牌食品,批发销售给沙头角中英街的“波记”、“实惠”等13间大型商场或个体商户。

  据统计,从2004年4月3日至7月1日,黄建军、周志平批发销售以上商户的食品达20.35万元港币,涉及85种食用商品。

  在庭上,两被告辩称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能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对此,检方认为,他们的违法销售行为,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中英街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应属《刑法》规定的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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