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儿子被判死刑 母亲状告律师要求精神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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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39 新华网 |
新华网西安5月24日电(尹超)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其母亲认为律师在代理中没有尽到职责,于是将辩护律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目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3月15日,25岁的新疆奎屯人武东在西安一网吧当网管时与正在上网的田立发生争执。次日武东与田立再次相遇,田立带着朋友田军和田兵等追赶并出手打武东。厮打中,武东用弹簧刀向田立、田军等3人胸、背等部位刺了几刀。被武东捅伤的田立经抢救无效死亡。田军、田兵受伤程度均属重伤。同年4月13日,武东被依法逮捕后,武东的母亲孟女士聘请西安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张姓律师为儿子辩护。据孟女士称,张律师查看案卷后表示,案子最多判十五六年,不会出大问题。孟女士为此支付了1万余元的代理费用。但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武东死刑,这一判决结果让孟女士感到意外。武东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不久武东被执行死刑。 孟女士认为,这个结果与当初律师承诺的大相径庭,她感觉律师的态度明显不认真。庭审中,律师并没有说几句话,对于对方的证言未拿出任何反对意见。孟女士认为律师没为她孩子说话。今年1月,孟女士将为其子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告到法院,要求返还代理费11500元,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还要求被告承担其他诉讼费用。目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曾经为武东辩护的张律师表示,此事由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面处理。他说,武东造成一死两重伤的后果,其犯罪结果严重,死刑判决是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的合法判决,他已尽到了责任。家属无法接受判决,他能够理解。诉讼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他会积极应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