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进入他国海域非法捕捞 海南17渔民被判监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2:56 新华网

  记者5月23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菲律宾巴拉望地方法日前对去年抓扣的17名海南渔民作出判决,以捕捞海洋保护物种罪分别判处他们5年至6年6个月零7天的监禁,以非法捕捞罪处以罚款10万美元,并没收船只。

  去年1月10日,陈某与其他19名渔民在菲律宾海域从事捕捞作业时,被菲律宾有关方面抓扣。这些渔民大部分为海南琼海人。菲方在船上发现了海龟。陈某等人使用的“菲海狮1号”渔船,是陈某此前租赁“琼临高12167”渔船,入户菲律宾海狮公司后更名的。事件发生后,中国外交部、中国驻菲使馆及海南省工作组进行了多方努力。2004年9月,船上持有合法劳工证的3名渔民回国。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已发生多起渔民因非法进入他国海域捕鱼,或捕捞海龟等海洋保护物种,而被外国有关部门抓扣的事件。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捕捞,不要非法进入他国海域进行捕捞生产,禁止使用非法渔具,禁止捕捉海洋保护物种,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完)(侯小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