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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没卖掉 上网一查便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3: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7月1日起实施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厦门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均应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签订预售合同,不得收取定金等。市国土房产局应当将商品房交易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提供网上公开查询,并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

  售房信息即时网上公布

  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布下列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每单元(套)的部位、户型、面积等;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该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由开发商通过互联网,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双方应当在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中心应当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合同编号和房屋代码,并通过互联网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同时,在商品房的销售簿册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并通过网上即时公布相关销售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调整其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网上即时变更手续。

  产权登记须备完整材料

  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的买受人在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可持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土地房产权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持相关材料,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合同登记备案和撤回登记备案申请的手续。中心应即时在商品房销售簿册内注明该合同已解除。商品房现售的买受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登记后,可以持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材料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中心申请办理土地房产权证。

  认购合同也要网上备案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需要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应当根据商品房认购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条款。该合同文本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认购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可办理认购合同网上备案,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应当在商品房的销售簿册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预订。如果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要解除认购合同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办理注销认购合同网上备案手续,中心即时在商品房的销售簿册内注明该单元(套)认购合同已解除。(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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