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试打火机 烧掉45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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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3: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文弈期棋)今年2月2日,集美发生一起火灾,财产损失高达45万余元,而这场大火的“罪魁”竟然是该公司的一名16岁少年,因试用打火机而点燃泡沫制品。23日,他因失火罪被公诉到集美区法院。 来自贵州的小李在厦门鑫盛达保利龙制品有限公司打工。2月2日中午,小李将洗完的衣物带到公司厂房的烘干房内烘干。14时30分许,小李突然想起有一个打火机可能遗忘在洗过的衣服中,即掏出打火机试打,一下、二下……打火机终于点燃了,可是却不慎将烘干房中的泡沫制品点燃,继而引起火灾,致使鑫盛达公司的财物遭受严重损失。 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烧毁的7吨原材料聚苯乙烯、两幢厂房及6台机器共价值人民币456845元。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