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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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4:11 信息时报 |
广东省边防部门拟在深圳、珠海特区入口处取消《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查验程序,群众只需凭身份证即可进入特区。该措施目前已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 尽管诚如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国庆所言,现在许多地方办理边防证均为免费,但这样一纸证明的有无,却事关建设“封闭社会”抑或是“开放社会”之别。 首先,公民身体进入的不易是“封闭社会”给人的外在印象。即便是免费,边防证的办理也是对人自由进入的妨碍。人员不能自由进入,对城市的增长会起到限制作用,对本地经济发展可能造成消极影响。 “封闭社会”内在的明显特征之一是人等级差别的存在。户籍上的差别相对应的是人的机会与待遇不平等。而且从一个户籍等级上升到高一级户籍等级是很难的, “封闭社会”的另一内在特征是个人利益让位于整体利益,个体权利让位于管理权威。比如边防证的需要办理,实际就是让公民在本国自由行走的权利服从于“便于管理、减少犯罪”这样一种需要,是以“整体利益”之名泯灭个体利益———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一种非人道的本末倒置。 整体利益取代个体利益,管理权威取代个体权利所造成的封闭,必定窒息人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而人权益的实现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与前提,因而社会的发展最终建立在人的权益的实现基础上。这就要求社会必须对人的个体权利予以保证。 权力具有天然的自利倾向,因而也就具有走向封闭的本能,所以,个体权利的实现,也即开放社会的建成,必须以建立民意与法律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为前提。只有对权力进行有效“封闭”,以权利为核的“开放”才能形成。(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