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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拘疑人举报 伺机实施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4:52 桂龙新闻网

  敲诈伤人“吃牢饭”

  嫖娼被拘疑人举报,并实施报复。近日,这名男子因触犯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罪,被隆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4年10月6日,陆某因嫖娼和非法携带枪支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陆怀疑是美容厅老板梁某举报所致。10多天后,还在拘留所的陆某打电话威胁梁某,向其索要200元伙食费。梁被迫于当晚将500元交给陆某的同伙马某。两天后,陆某拘留期满释放,他没有好好思过,反而伙同周某、马某(另案处理)等人威胁梁某要“补偿款”,梁某又被迫两次交给陆某共1000元“损失费”。

  过后,陆某又纠集马某、陆某等人向梁某索要3000元,并打伤一名在咖啡厅里消费的男子。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黄英 黄玉英 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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