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要求先进性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相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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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23:39 红网 |
红网长沙5月24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梁建军曹陆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必新要求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强化整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 湖南高院提出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手,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要求各级法院必须在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权利以及容易产生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重点岗位、环节和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执行难、申诉难、法官作风不正等重点问题进行整改。并从单位、个人两个方面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规定各种不规范行为的责任,建立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的制度。根据不规范行为进行集中整改,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审判业务、政务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根据湖南法院实际情况,湖南高院要求将贯彻执行省高院“六条高压线”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对触犯高压线者一律先免职,然后依法查处。并将整改与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相结合;整改同改善司法环境、强化司法保障相结合;整改与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相结合,尤其是同司法绩效考评结合。并对测评、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离岗培训。(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梁建军曹陆军)(编辑:汤红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