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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百姓眼看着“雁”被拔毛痛苦失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0:23 红网

  山东省郯城县原政协副主席石玉亭在担任县财政局局长10年间非法聚敛钱财几百万元,案发后被追缴的赃款高达440余万元。石玉亭日前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见5月24日《珠江晚报》)

  报道中一段文字格外令人眼痛:作为财政一把手,给谁拨款、拨多少,石玉亭有很大的发言权。石玉亭的受贿记录涉及124笔,郯城县几乎所有“吃财政饭”的单位包括许多县直部门、乡镇、事业拨款单位都在行贿人之列。

  不放过任何一只从眼前飞过的“雁”,是石玉亭敛财的不二法宝。且不说那些在空中翩翩起舞的雁是否合法,笔者却要说说拔毛之“雁”无助地迭落最终痛了谁的眼睛。

  谁都明白,那些被拔了毛的雁不是石玉亭自家的“雁”,确切地说那是公家的“雁”、是纳税人的“雁”。虽然群众不能直观地看到“雁”们的舞姿如何优美,但是他们可以看到“雁”们是如何迭落,最终又如何凄惨地迭落成一片血迹。举一例说明:2002年1月,郯城县某镇领导到财政局找石玉亭协调财政调度款。石玉亭说有个亲戚住在镇上,从小患婴儿瘫,做手术花了四五万元,家庭困难,想让镇里给解决3万元,再让民政局多给镇里拨一些救济款。为了协调与财政局的关系,镇里让民政所写了份申请报告,由财政所把3万元拨到民政所,从民政所支付3万元给石玉亭亲戚。后来石玉亭让人把钱领出,除5000元交给自己亲戚外,余款被他占有。笔者不清楚这只“雁”是否违规,我们估且按合法论定,石玉亭从中受用了73%还要多,而其亲戚却只落了一只小“雁腿”。这还是石玉亭的亲戚,但是假如被救助主体换成了普通百姓,我想,别说是落得一小只“雁腿”了,恐怕是连“雁”的腥味也难闻得到!百姓会怎么想呢?

  百姓的眼睛是血亮的,公家的钱袋子自然要靠大家来看管。而事实上,百姓却对公家的钱袋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面对石玉亭们的拔毛行动,面对白花花的银子违法流入石玉亭们的腰包,却只能眼“红”、心痛,继而对政府和官员感到绝望。因为,百姓即使是监督的主体,却不具有搜集证据的“腰杆”和支持条件,那些贪官自然难以得到及时惩处。所以,笔者以为,不论是反贪反腐还是审计风暴,都应从百姓的感情出发,查一查哪些“雁”被凄惨地拔了毛,特别是那些深深触痛了百姓眼睛的迭落之“雁”,千万别让百姓的眼睛在疼痛中失明。(稿源:红网)(作者:张国举)(编辑:谭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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