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一脚踹残牢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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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22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诗语记者马乐乐)一名犯有抢劫罪的犯人,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发生矛盾,竟一脚将其踹成重伤。昨天,这个狱中犯罪的犯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今年22岁的金某在16岁时就因为抢劫被判刑1年,19岁那年又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14年。2002年2月5日,他被押送至龙潭监狱服刑。 服刑时,他与同监室的杨某关系一直不好,因小事常有摩擦。去年12月9日傍晚,金某故意以杨某没有洗菜盆为由,用手掐住其后颈,一巴掌将其打倒在床上,又对他的腰部猛踹一脚。经诊断杨某为肾损伤,构成了十级伤残。 昨天,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以金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加上原有尚未执结的刑期10年9个月10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杨某损失9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