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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样和形象被盗用四年 三军仪仗队法院维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消息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决定起诉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索赔248万元。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称,被告为推销“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等工艺品,在未经其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名称进行广告宣传。原告曾经就此事与被告进行多次交涉,但被告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持续四年之久,范围遍布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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