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 弘扬城市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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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3:39 新晚报 |
市民朋友们: 当您生活在一个整洁美好、文明有序的城市里,当您置身于一个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社会群体中,您一定会觉得身心愉悦。而这样一座文明城市、这样一个和谐社会的建设,正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参与和行动。 那么,我们的家园哈尔滨文明程度怎样?一篇《医博客商评说哈市城与人》报道,道出了旁观者的客观评价;一封“夕阳红义务服务队”老人们的来信,代表着广大市民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强烈愿望。 可以看出,创建文明城市,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信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哈尔滨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形象不断优化。但是,面对创建文明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哈尔滨人的形象,重新审视我们身上还有哪些陋习劣俗需要革除,有哪些美德需要发扬,“哈尔滨城市精神”的深厚内涵是什么,以此来树立哈尔滨文明城市的形象。 为此,我们倡议,在全体市民中开展“陋习大家查、美德大家评、精神大家议、形象大家树”活动: 一、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到“陋习大家查、美德大家评、精神大家议、形象大家树”活动中来,认真查摆哈尔滨人存在的陋习劣俗,评议哈尔滨人美德,挖掘哈尔滨“城市精神”,共树哈尔滨城市形象,并在活动中深化自我教育、升华思想境界、提高道德素质。 二、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做一名品德高尚、行为规范、热心公益、爱护环境的新时期文明市民。 三、自觉与陋习劣俗决裂,积极抵制不文明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哈尔滨的城市形象。 城市因人而美丽。我们相信,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每一位市民都能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每一位市民都能成为城市对外形象的名片。 哈尔滨日报 新晚报 哈尔滨电视台 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 200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