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丰华”案延期审理公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获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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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4:5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李占祥)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获悉,经过7天庭审的“冠丰华”案,因公诉机关提出需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侦查,法院已正式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法庭提出建议,法庭可视情况对案件延期审理。同时,对此类延期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作者:记者吴涛通讯员李占祥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