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矿难4名主要责任人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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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11 中国青年报 |
新华社石家庄5月24日电(文洋耀辉)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矿难事故发生后,承德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立刻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初步查明,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宝章等6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已对犯罪嫌疑人郑宝章(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仰会(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宋明杰(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科长)、范宝安(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当班调度员)4人刑事拘留;对王唐生(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在峰(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主管调度、生产副经理)2人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