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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成都公证在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40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如何认识公证?公证与社会发展有什么关系?构建成都和谐社会,成都公证该怎么办?

  2005年5月17日上午,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公证员协会组织四川省社科院、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教授和成都市公证队伍中的资深学者,就“公证服务与构建和谐社会”举行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洁主持。

  观点:公证不应受到行政干预

  覃天云(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公证对象是民事权力关系,私权领域的关系要经过公证,说明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突破了一般的关系,公证需要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公证必须具备很高的“信用效力”,公证的定位应是社会的,通过国家形式行使管理职能。

  公证的社会性要依附于国家,其所产生的效力是不可替代的。公证制度的作用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使公民、法人预期自己的合法权益。公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常重要,有利于确定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关系,而不是一种额外的负担。所以公证应当独立行使职能。

  观点:公证要解决社会中不和谐因素

  王允武(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正确认识公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民主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不可少,公证是民主法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更应该对公证的地位有足够的认识。

  结合成都实际,成都公证人员要依法开展公证活动,并通过依法开展公证,以此促进公证法制建设,为构建成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要通过加强成都公证队伍建设,来提高公证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开展公证工作中,不和谐的因素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全市公证从业人员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通过针对性的活动专项解决。

  观点:三类问题困扰公证

  李平(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如何看待公证?公证是代表国家,还是代表社会?公证是一种提供公信力的证明,公证从性质上讲,是一个信息服务行业,公证所提供的信息应是真实合法的,这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公证是一种被动服务,采用当事人自愿原则,提供的是公信力、执行力的信息,要求公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素质。

  公证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公证与社会发展不可分开,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需要一种中立、公正的机构来为其出具具有公正证明力、公信力的确认文书来帮助实现民事权利。

  公证应当是优质的服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三方面的意义: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公证服务,有利于推动民事、商事活动的进行;有利于化解民事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的民事权利的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铺垫基础。

  目前公证发展与解决的问题。公证要发展,必须依法、客观、公正,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①认识问题:公证究竟是政府管理权利的延伸还是社会服务?公证究竟是营利还是公益性?如果是营利的就必然影响公证的形象,公证的生命力就会多少受到影响。公信力在某种程度上是靠出证的公证员的公信力,公证证明究竟是机构的证明还是个人的证明?出具公证书的人应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度。②公证书中对公证事项的陈述,涉及真实性的较多,而合法性的较少,这与公证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都有很大关系,职业道德应该主要表现在职业义务,包括注意义务、仔细义务、保密义务和回避义务等。③公证发展一定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主要是体现在信息化和高科技方面,如以公证数据的保存、使用和共享。

  公证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于目前我国公证立法要回避许多问题,表现出我国公证理论准备的不足。

  观点:公证质量要挂钩建立公证风险基金

  陈家荣(成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就成都公证发展现状来看,成都公证市场发展是具有潜力的,发展势头很好。全市公证主流是好的,随着民事、商事活动的大量增加,公证成了维系诚信的重要措施。

  全市公证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对外开放来行使职能来开展工作;要敢于从矛盾发生处来开展公证;对公证机构的定性,个人认为应该是依附于国家的事业法人机构;公证机构要解决与行政部门的利益脱钩问题;公证服务是否需要营利和竞争?个人认为要非营利、高报酬,与公证质量挂钩,建立公证风险基金,倡导良性竞争,主要取决于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

  观点:成都公证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

  赵莉(成都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诚信是公证的本质,是公证的实质内容,是国家信誉和公共权威在证明活动中的有效载体,公证的信用代表的是国家信用,公证职业道德的本质内容就是诚信,诚信的灵魂和实质是真实,而真实是公证职业人员所遵循的最高原则之一。我市公证队伍必须要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信用,把我市公证行业建设成一个对社会、对群众负责任的行业,一个社会和群众信得过的行业,以此促进成都和谐社会的发展。通过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我市公证队伍的服务能力,提高我市公证的公信力,树立我市公证的良好形象。

  观点:做好本职工作促进成都和谐发展

  冯晓禾(成都市公证员协会会长、成都市公证处主任)、李可(成都市公证员协会常务理事、蜀都公证处主任):为失地农民办理拆迁安置协议公证,公证处付出了许多劳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本职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积极参与全市旧城改造,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一方面是对评估单位的确定进行公证,二是参与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公证优质和全面的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中能起到积极作用,在服务方法和措施中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他们感到、触摸到公证的存在,为老百姓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观点:公证要公正调查权很重要

  李全一(成都市公证员协会副会长、龙泉驿区公证处主任):如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完善公证立法,目前公证法正在制定当中,最好建立公证的法定公证事项,特别是明确《物权法》中物权流转中公证的作用;要赋予公证的调查权和独立办证权,因为公证是实体公证;强化公证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在法学院下设立专门的公证专业,培养较高的道德素养,树立中立立场。梁月辉文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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