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得从事招商引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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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6: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最高人民法院24日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求全国法院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使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 各级法院要抓住3类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一是要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二是要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要从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既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独立审判,做到不偏不倚,又要自觉接受各种合法监督,还要勇于抵制各种不正当干预,坚决杜绝出于地方和部门保护目的争立案、争管辖,或该立案不立案,该执行不执行、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滥用执行中止等行为,一律不得参与行政性执法活动,一律不得从事招商引资等与审判业务无关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