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看涨 中介变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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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07 大连日报 |
本报讯(陈雁鸣陈浩记者杨晶)中介公司明明收了中介费和定金,却迟迟不按约定办手续,发现房价上涨后又在报纸上登起广告,想卖个更好的价钱。近日,西岗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对房屋中介的投诉,挽回了消费者的损失。 今年1月,消费者夏先生通过西岗区某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交纳了中介费3900元、定金6100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5日内由房屋中介为夏先生办理好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过户费,可中介随后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到5月份也没有办手续。 近日,房屋中介又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欲将此房高价转卖。夏先生恰巧看到了这则售房信息,便找中介方理论,对方表示若真想买此房还要额外付上1万元补偿金。 西岗消协通过调查认为,中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同时中介公司还必须按照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昨日,中介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中介费3900元并双倍返还定金12,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