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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初次交易不需交缴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2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方市兴 记者 侯锦阳)随着6月1日房地产新政实施日期的越来越近,到房产部门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的市民也不断增多,其中包括不少办理房改房过户的市民。但是,市房产部门相关人士昨天提醒,房改房在首次交易时,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七部委的“八条意见”,从6月1日起,普通住宅在购买后不到2年又转手的,要按照全部的卖房款征收5%的营业税。因此,许多市民为了避税,急赶着卖房或买房。记者昨天获悉,自从本月16日以来,房产部门平均每天受理的房产交易登记量,都在1000件以上。其中还有大量的出售房改房的市民,另外还有不少市民手中的房改房虽然不卖,但也急着把房产过户给家里的其他人。对于这部分人,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的房改政策,所有房改房在第一次上市交易时,都不在征收营业税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房改房第一次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可以放到6月1日以后去办,而不必在这个时候去排很长的队。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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