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依法行政化解信访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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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2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信访条例》不仅将保护信访人的权利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中的责任与义务,推诿扯皮要追究行政责任;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这是一个新变化,也抓住了解决信访难题的关键。 现在,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把上访人视为“刁民”,是“不安定因素”,上访者人员众多,免不了有极少数“刁民”或者“老油条”在,但毕竟不是主流。国家信访局领导就曾公开披露说,上访者80%以上有道理,应予解决;80%以上可以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这说明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定因素。 应当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利益主体愈加多元化、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和强化。如果在执政、行政和立法、司法各个环节中不树立人权观念,不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忽略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及法律主张,就会造成很大被动,给社会带来风险。 例如不少地方出现的城镇拆迁问题,主管部门不注意维护拆迁户的正当利益,又不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就强行拆迁,从而引发群体事件。如果在经济发展的背后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践踏,是对人的尊严的蔑视,这种发展是畸形的。因此,各级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从转变观念做起,首先是依法行政,具体说来,就是按新的《信访条例》办,真正落实新的《信访条例》。 法治的精神是尊崇法律,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治的主要功能是制约公权,这是因为:其一,政府的权力天然就有无限膨胀自我发展的趋势;其二,相对势单力薄的老百姓而言,有组织、有权力、庞大的政府居于强势地位,其权力如果没有制约就可能伤及百姓的合法权利。所以贯彻新的《信访条例》,重点是各级基层政府、官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首先应依法行政,上访难题才能得到化解,这也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⑩2孙传恒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