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黑名单制度已建立 开空头支票至少罚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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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法制日报》报道针对支票使用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对空头支票实施“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行政处罚,央行表示已建立相关“黑名单”制度。 通知规定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出票人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将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出票人开户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将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目前央行已建立空头支票违规行为“黑名单”,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