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行迈出人事改革重要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01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后,建设银行辖内如发生多起案件或重大违规问题,领导人员应引咎辞职。日前,该行出台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国内银行业率先实行领导人员失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制度。

  四种情形要“下课”按照《规定》,如果是因领导人员严重失职,导致以下四种后果的应当引咎辞职:一、辖内发生多起案件或重大违规问题;二、涉及金额巨大或损失严重的;三、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四、严重挫伤员工积极性的。对出现三种情形之一的,将从严处理:一、案件和违规问题由上级机构或国家监管机关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人逃匿等非自查方式发现的;二、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瞒案不报,或上报时弄虚作假的;三、查处整改工作不力的。碰到列入“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领导人员应主动向上级机构提交辞呈;未提交的要被责令在确定时间内辞职;在确定的时间内还未提交辞呈,上级机构应当免去其领导职务。

  领导人员“囊括”总行到支行据了解,《规定》中所指的领导人员“覆盖”建行全行,即包括总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内的总行、分行和支行的各级领导人员。我省一家大银行的中层领导人告诉记者,虽然《规定》不是自家行出台的,但他感觉离自己这个层次也并不遥远,他估计《规定》颇具震慑力,起码不少人会因此加强“自律”和“内省”。另一位银行人士介绍,就在前不久,银监会还连续召开了四次对国有银行专项治理的工作会议,强调出现重大案件除追究具体操作人员责任外,也要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制度。

  金融大案多来自“一把手”失控震惊全国的工行南海华光亿元骗贷案、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数亿诈骗案、农行包头分行亿元违法经营案、建行前董事长张恩照被“双规”事件……一位法官在总结近年来浮出水面的银行大案要案时对记者感慨:事实上,银行的规章制度是很严密的,什么情况下能贷款,能贷多少,由谁审批,都写得很清楚,绝不是随便就可从银行贷到款的——一些案件的发生,并不在于银行的内部规定不严密,而在于执行者藐视规定,缺乏规则意识;其实践踏规定的,恰恰是那些“一把手”。

  银行人事改革迈出可贵第一步南京大学有关专家认为,长期以来,银行各级行长的升迁,与国内行政体制的特色基本一样,是能上不能下。如果有行长渎职或失职,一般是调到异地继续当行长,或者被上级革职查办,极少有引咎辞职者。所以,建行此番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河海大学商学院院长许长新教授则更客观指出,虽说建行《规定》实施在国内是第一次,但在国外已属国际惯例。“此举也应两面看:银行做的是信用交易,如果当事人辞职了,后续问题处理不好,可能导致‘信用链’的中断。因此各行启动内部自我管理体系的同时,银行外部本来存在的刑事惩罚体系也应并行,从而真正实现监督的客观有效。”(马燕 刘璞)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