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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次设立“航海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02 光明网-光明日报

  记者 冯蕾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我国“航海日”。这是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今天在庆祝设立中国“航海日”座谈会上宣布的。

  张春贤说,设立“航海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航海事业的高度重视,凸现了航海及海洋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必将推动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今年7月11日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选定郑和下西洋纪念日作为中国“航海日”,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

  此外,每年的7月11日也将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成员国。目前我国已拥有运输船舶21万艘,载重量8600多万吨,居世界第四位。

  据介绍,“航海日”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全国性的法定活动日,既是所有涉及航海、海洋、渔业、船舶工业、航海科研教育等有关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和海军官兵的共同节日,也是宣传普及航海及海洋知识,增强海防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全民族文化活动。2005年首届“航海日”的主题是“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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