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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红色”教育托起“青少年维权岗”艳阳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02 光明网-光明日报

  近日,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的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紧扣“红色教育”主线,搭建法制教育平台,使青少年违法犯罪逐年下降,至今没有发生一起毒品犯罪、没有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网吧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性犯罪。

  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的广昌县,是当年苏区的北大门,当年毛泽东同志曾在此写了光辉的诗篇《减字木兰花·广昌路上》。广昌县检察院结合“红色”资源丰富的实际,以学校为依托,多层次、多渠道对全县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在校学生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故居和红军长征前夕的最后一场激战——高虎脑战役主战场,组织学生观看七部以上的爱国主义电影。通过邀请老红军、老赤卫队员到学校讲历史、忆传统,阅读《做红色下一代》18本必读书籍等形式,使“红土地上的青少年”心灵一次次得到净化。同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案例,定期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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