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药品今起执行临时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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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16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刘峻峰,通讯员张逢春报道:从市物价局获悉,自今日起,我市医疗机构联合集中招标采购的2547种中标药品执行临时零售价格。据统计,本次公布的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17.68%。江西东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替硝唑氯化纳注射液降幅最高,达89.53%。本次公布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在我市所有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驻淄部队医疗机构)范围内执行。在执行期间,如遇政府调整药品价格,其临时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调整后零售价格的,仍按临时零售价格执行;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政府调整后的零售价格的,按政府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执行。中标企业在淄博市范围内向所有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供货,必须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随意提高供货价格。中标药品库存部分一律按本次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