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电价每度约涨2.8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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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08 南方日报 |
工商电价每度约涨2.86分 下月起实施,农业和居民等用电暂不调价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 通讯员/叶智强)从下月1日起,东莞市将调整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的用电电度电价(见右表)。昨日,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对外公布,此次调价暂不涉及居民、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电价,工、商业销售电价约上调2.86分/千瓦时。 据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介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从2005年6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东莞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其余各类用户(包括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的用电价格约上调2.86分/千瓦时。 据悉,此次电价调整明确规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氯碱生产用电的价格仍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峰谷电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仍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目前,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正抓紧做好电量、电费结算单价流程系统的调整工作,以及电价情况分析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对电价上调对工商业用户和社会用电量的影响进行了充分分析,确保调价后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昨日称,市民若需了解本次电价调整详情,可拨打“95598”询问。 图表略,详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