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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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信息,从今年7月1日起,对维修电工等20个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并将随着我市用工需求变化和就业管理要求,逐步扩大就业准入职业范围,具体职业(工种)名称由市劳动保障局适时发布。 据悉,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根据国家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总体要求,凡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和消费利益等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布了涉及87个工种的就业准入职业目录。按照稳步推进、逐步实施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今年首批推出20个就业准入工种。 劳动保障部门还划定了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三种对象: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招用列入就业准入职业(工种)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二是对已在就业准入职业岗位从业而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实施本职业就业准入半年内参加培训考核,达到持证上岗要求。三是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全面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凡所学专业主体工种列入就业准入职业范围的,必须实行“双证制”。 新闻链接 今年我市实施就业准入工种目录为:维修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车工、铣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调试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营业员、职业指导员、美容师、美发师、推销员、保健按摩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保育员、音响调音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