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设得“密” 记者状告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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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48 东方今报 |
为讨10元通行费,诉讼费交了350元 今报驻马店讯认为两个收费站之间距离太近,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某报社记者王某将公路管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驻马店市港驿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其10元车辆通行费。5月23日,驻马店驿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5月18日,王某驾车途经107国道西平县潘庄收费站时,该收费站向他收取10元车辆通行费,并出具了一张“河南省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王感觉这个收费站距上一个107国道收费站——王店收费站没有多远。随后,他特意用车测量了一下,发现这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仅有34公里。 王某经查阅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获知“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潘庄收费站和王店收费站之间的距离远远低于这一规定标准。王某认为,驻马店港驿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经营性公路的管理者和企业法人,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并侵犯了他和其他车主的合法权益,遂向驿城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提前预交了350元诉讼费,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公司返还他10元车辆通行费。F线索提供杨新军 奖金50元 作者:记者 王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