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触电身亡好德超市赔偿1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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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5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王骞)好德超市漏电并非致使刘女士(化名)死亡的唯一原因,昨天,徐汇法院据此判决超市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而此前,家属提出了48万元的索赔。 面对这个判决结果,昨天下午,双方当事人都向记者表示,需要仔细研究判决书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去年9月5日,住在长乐路和华亭路交界处一栋六层公寓202室的刘女士,在家中洗澡时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认为,该楼底层存在安全隐患的好德超市应为此承担责任,故将其告到徐汇法院,索赔48万元,本报3月24日曾做过庭审报道。 法院认为,由于导致刘女士死亡的确切原因现在已无法完全查明,而好德超市漏电并非唯一的原因,同时,超市方又无法对其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作出合理解释,并证明该隐患与刘女士的触电身亡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仍需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好德超市要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补偿费10万余元,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及丧葬费、律师费、生活费等共计1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