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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广场被北京公司独家收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闻提示

  本报今年3月17日A4版独家报道了中国最大的烂尾楼———中诚广场可能再度易手的内幕,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骏鹏公司)董事长范骏业涉嫌巨额诈骗的事随之浮出水面。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贸公司)成中诚广场独家收购方。但令人奇怪的是,这次9.24亿元巨额收购的真正出资人却是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公司(下称省石油集团)。

  策划刘海健/文柯学东

  2002年10月份,已烂尾近7年的广州中诚广场被骏鹏公司和金贸公司联手收购。当时,此事遭到了广州房地产业内人士的质疑,因为骏鹏公司和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范骏业,他控制了这两家公司约90%的股权,而范骏业本人资金非常有限。2004年8月,范骏业为融资而涉嫌巨额诈骗的事情东窗事发,他随即被通缉。

  金贸公司希望独家收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作出反应,在该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执行报告》中,合议庭的法官一致认为:骏鹏公司已经失去诚信,建议撤销原变卖方案,并尽快将该项目交付拍卖。

  去年12月,金贸公司向广州市中院提出申请,希望独家收购中诚广场。今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中同意了其独家收购方案,并要求其在限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将9.24亿元收购款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今年3月25日,即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限定时间之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张9.24亿元的转账凭证,名义正是“中诚广场的收购款”。然而,这笔资金并不是出自获得独家收购权的金贸公司,而是深圳一家名叫“琪裕”的担保公司(下称琪裕公司)。

  省石油集团是实际出资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琪裕公司是2004年4月由郭映龙、郭映光两人出资成立的,实际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

  经法院调查发现,琪裕公司此前曾从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一个账户上转入9.3亿元,该账户属于省石油集团所有。省石油集团是国有企业,由它划出的9.3亿元资金应属于国有资产。省石油集团在没有获得中诚广场收购权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动用巨额国有资产,为一家民营企业出资?

  5月19日和24日,记者两次赶到省石油集团总部采访,但被告之,“集团的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全部外出”。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希望省石油集团随后能满足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没有等到任何答复。

  而在此期间,记者了解到,金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变更了法人代表,原来的法人代表“张泽厚”变成了“彭爱玲”,而范骏业的骏鹏公司持有的90%股份未变。

  金贸公司90%股权被查封

  据透露,彭爱玲实际上是省石油集团指定的法定代表人人选,该集团打算通过收购金贸公司100%的股权以获得中诚广场处置权。然而,今年3月25日,即在省石油集团通知琪裕公司转账9.3亿元的同一天,金贸公司90%的股权(骏鹏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法院查封了!据记者了解,这次查封的原因仍与中诚广场项目以及范骏业此前的诈骗案有关。上述股权被查封,省石油集团的打算近期将难以实现。据了解,金贸公司最终能否取得中诚广场的独家收购权,还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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