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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淄博市工商局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管理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5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洪霞通讯员周琳)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企业,从6月1日起,市工商局将下放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下同)的有限公司的登记管理权。据了解,自即日起,市工商局不再受理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有限公司的名称预核准,由企业住所所在地分县局受理并报市局核准;自6月1日起,市工商局将不再办理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由企业住所所在地分县局受理登记。原已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各分县局于6月10日前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和档案室联系领取企业档案,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上述企业下放后,由分县局负责其登记注册、年度检验、日常监管、证照和档案管理工作。对未参加2004年度企业年检的下放企业,由市工商局按区县下发未检企业名单,各分县局负责催检并督促企业及时到市工商局办理年检手续。逾期仍未检的,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吊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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