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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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04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2002年初,天津市政府就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了重要生态功能地区、重点资源开发地区和生态良好地区“三区”战略与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五大载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确定了全市“创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层层分解,形成了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 “创模”伊始,天津市成立了“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各区、县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形成了政府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以“创模”为契机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已成为长效工作机制,对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