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省级纪监派出机构试行垂直领导 直接管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11 新华网 |
本报长沙5月24日电记者李松刘希平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天向记者透露,对派驻省直机关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将实行统一管理,这意味着该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由现行的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单位同时领导的双重管理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管理。 省纪委、省监察厅双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相关工作关系发生了变化,派驻机构不再受派驻单位的领导,而是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和管理;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则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将继续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参加驻在单位行政领导会议,不分管行政单位的业务工作。 派驻机构接受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的同时,将继续保持与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接受工作指导。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单列,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纪检组长将在派驻机构之间交流任职,交流任职时间一般在3年左右。 省纪委、省监察厅此次只对同时派驻的35个纪检组和35个监察室实行统一管理。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来源:法制日报) |